单段式煤气发生炉配件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誉鑫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审核检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2-23作者:火狐体育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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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及相关材料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将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不纳入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范围的复函》(浙发改能源函〔

  浙江誉鑫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升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00万元,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镇南汪路66号,在现有厂区的基础上向东面延伸,新增用地237.08亩,新增建筑面积143900平方米,项目保留原有1条热轧生产线,淘汰原有2台70吨电弧炉、1台90吨、1台120吨LF精炼炉,淘汰1台R8六机六流连铸机,及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三段式加热炉等设备,新增1台140吨电弧炉、2台140吨LF精炼炉、2台R9六机六连方坯连铸机、2条优特钢热轧生产线(包括蓄热式步进式燃气加热炉、粗轧机组、中轧机组、精轧机组、减定径机组、飞剪机组、吐丝机等)、1套4.5MW烟气余热发电机组,及废钢预热系统、高位加料系统、空分系统、起重设备、螺杆式空压机等生产、辅助设备,主体采用连铸坯热送工艺,配套设置除尘、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厂房屋顶已安装6.75MW光伏发电系统,形成年炼钢110万吨及轧钢110万吨(包括90万吨优特钢产品和20万吨普碳钢产品)的生产能力(原批复产能为年炼钢110万吨、普碳钢轧钢68万吨),缙云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1日出具了对该项目新增42万吨轧钢产能拟通过企业间等量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的情况说明。该项目不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

  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和耗能工质水,项目设备装机总功率为346526千瓦,三班制生产,淘汰原有主变容量共196000千伏安,需新增主变容量共263000千伏安。项目完成后测算年耗电量82058万千瓦时(扣除光伏自发电,年耗电量81608万千瓦时)、耗天然气1451万立方米、耗水137.3万立方米。企业年能耗量(当量值,计入耗能工质)120501.2吨标准煤,能耗量(等价值,不计入耗能工质)252343.2吨标准煤。新增综合能耗85211.3吨标准煤,减去企业屋顶光伏发电1278吨标准煤,项目实际新增综合能耗83933.3吨标准煤。缙云县发改局出具了浙江誉鑫实业有限公司新增83933.3吨标准煤(扣除光伏发电量)用能权预交易确认书。

  项目炼钢单位电耗377.9 kWh/t(扣除炼钢工序烟气余热发电后单位电耗366.7 kWh/t),符合《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50-2015)先进值要求(≤380 kWh/t);炼钢单位能耗60.8 kgce/t,小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其中“3120炼钢 公称容量≥50吨 标杆值61kgce/t”,达到标杆水平。

  项目达产后测算年产值为541734万元(现价,2020年价为425223万元),工业增加值64942万元(现价,2020年价为50975),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89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现价,2020年价为4.95吨标准煤/万元)。

  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所采用的耗能设备在同种类型的产品中均处于领先水平,可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项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产品质量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应按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组织验收,达不到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国家和省相关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情况,及时作出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设备。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DB33/656-2013)等规定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项目建成后,用能量超过10000吨标准煤,为国家级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2013)等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应严格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要求做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车间及工序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