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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发布时间:2023-12-08作者:火狐体育在线网站

  详细介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显示,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本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新疆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本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城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2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委令2012年第15号)明确要求以“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一样的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为根本原则,在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下,将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其中,除分户式采暖用户属于允许类用户外,其他城市燃气用户均属于优先类用户。

  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城市燃气工程”、“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2017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快速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快速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快速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要意义。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可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形成良性互补。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天然气供需格局总体宽松,具备大规模利用的资源基础。快速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是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是落实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并可带动相关设备制造业发展,拓展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点。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快速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2022年3月22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指出,天然气产量迅速增加,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管网相互连通,完善LNG储运体系。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1万公里左右。规划着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控能耗强度。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新疆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新建城(2015)14号)相关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负责对全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州、市(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并依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本办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上述办法明确要求,燃气企业设立瓶装燃气或者燃气汽车加气站点的,应当向站点所在地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站点《燃气经营许可证》。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该计划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车用替代燃料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

  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的策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加快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2016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联合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提出,2020年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新建天然气主干及配套管道4万公里,总里程达到10.4万公里,干线亿立方米/年;地下储气库累计形成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

  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7%;2020年气化各类车辆约1,000万辆,配套建设加气站超过1.2万座。

  2017年4月6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允许汽车出厂时标称油气两用,开展试点和推广应用,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2017年5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油气储备体系,提升油气战略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建立完善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公司制作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体系。完善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储备设施投资运营。

  2017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为快速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制定了《快速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该文件提出,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CNG加气站、LNG加气站、CNG/LNG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充分的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划的用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

  2018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该文件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并印发通知,要求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快速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2019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文件,会议强调,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2019年9月19日,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

  2019年12月6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天然气行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政策迈出关键一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以及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格局的形成,将有效扩大燃气企业天然气气源的选择范围,充分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也将大大降低企业未来采购天然气的成本。

  《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等文件加速了船舶低硫燃料的推广应用,随着“中国版限硫令”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实施,LNG船舶和LNG重型卡车有望持续发展。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

  2021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批准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全国范围实施,此次为标准的第三个阶段,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新的标准排放要求要比过去严格30%以上,在物流领域,柴油重型卡车排放标准的提高或将有利于LNG、CNG重型卡车的发展。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快速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慢慢地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带领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物运输车辆。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

  2021年11月9日,《“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出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加快内河船舶绿色升级,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域为重点,推动使用液化天然气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稳妥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及建材行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力争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新增天然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要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鼓励增加天然气发电规模,完善LNG储运和天然气管网体系,积极推动储能电池应用示范。

  天然气主要存在于气田、油田、煤层和页岩层,与煤和石油两种传统化石能源相比,天然气具备清洁环保、安全系数高、热值高等优点。

  天然气按照在地下的产状可分为油田气、气田气、凝析气、水溶气、煤层气以及固态气体水合物等。天然气按照气源可分为常规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常规天然气指由常规油气藏开发出的天然气,即勘探发现的能够用传统油气生成理论解释的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指难以用传统石油地质理论解释,在地下的赋存状态和聚集方式与常规天然气藏有着非常明显差异的天然气,比如致密气、煤层气、页岩气、可燃冰等。天然气按照形态又可分为常规气、LNG和CNG,其中常规气呈气态,主要是通过管道运输;LNG呈液态,体积较小,为常规天然气体积的1/620左右,便于长距离的运输;CNG呈压缩状态,可通过常规气加压后置于装置中,通常作为车辆燃料使用。

  随着我国能源利用技术创新与政策改革不断推进,能源行业正向着多元化、清洁化、数字化和市场化的方向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也不断攀升。目前,天然气已是我国城市燃气的主要气源,未来逐步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是大势所趋。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LNG、CNG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其中公司经营的LNG产品主要使用在于物流重卡燃料,CNG主要使用在于家用轿车、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等燃料。

  公司天然气主要从中石油下属单位等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发展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做约定。

  公司业务中LNG一定要通过LNG工厂进行生产加工处理并通过LNG槽车运输至各站;CNG需通过压缩机压缩后充装到CNG气瓶车;居民、工商业用气从上游采购天然气,经公司自建管网,通过减压、调压后可直接输送至终端用户。

  公司生产的LNG和压缩的CNG主要是通过公司自己经营管理的加气站进行销售,少量LNG、CNG通过点供的方式销售给偏远地区的居民、工商用户及外部其他公司的LNG、CNG加气站或贸易商。LNG的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巴州地区CNG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确定,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做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实施工程单位实施建设、通气并交付用户使用。

  LNG是天然气的一种形式,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是一种清洁、高效、方便、安全的能源。LNG最初以天然气调峰的形式出现,却因为运输方便快捷、能够很好的满足天然气调峰及清洁能源的环保性而得到全力发展。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涉及从天然气液化、储存、运输、接收、气化和终端利用各环节相配套的LNG产业。由于国家对环保问题日渐重视,我国对LNG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新疆作为我国能源大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其战略核心地位日益凸显,区域内天然气产业也将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

  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温室气体约是煤炭的1/2,石油的2/3,污染远低于石油和煤炭。LNG先将天然气净化处理,除去其中的重烃、水、二氧化碳、硫化物等杂质,再经超低温(-162℃)液化形成,纯度更高,其体积仅为标准状态天然气的约1/620,重量仅为同体积水的45%左右,大大方便储存和运输。

  LNG成分较纯,含硫量仅为ppm级,燃烧完全,无粉尘或固体颗粒,燃烧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蒸气。LNG生产、运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少,运输方式灵活,包括管道、槽车、槽船等。其运输可实现海洋和偏远地区天然气贸易,运输成本仅为管道运输的1/6或1/7,可大大降低由于气源不足铺设管道而造成的短缺风险。LNG以其燃烧洁净、污染少、储运方便等特性成为优质能源之一。

  从利用效率、稳定性、经济性和技术成熟度来说,作为清洁能源之一,LNG是一个可以在汽车燃料、供暖、发电等方面替代石油和煤的能源选项。目前,我国无论是工业还是民用,都对天然气产生了慢慢的变大的依赖性,而LNG作为天然气的液态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比天然气具有更多的优点。LNG的应用实际就是天然气的应用,但由于其特性,LNG又比天然气有着更广泛的用途。

  LNG是优质的车用燃料,与汽、柴油相比,具有辛烷值高、抗爆性好、燃烧充分、清洁环保、便于运输、经济性和适用性很强的优点,作为可持续发展清洁能源,有着非常明显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与别的形式的汽车燃料相比,发展前途更为广阔。

  目前,作为汽车燃料的天然气大多以LNG、CNG的形式储存。与CNG相比,LNG体积小,能量储存密度大,燃烧性能好,热值高,一次充灌行驶里程长。此外,储存在-162℃低温下的LNG,具有大量的冷能,可将其回收用于汽车空调或汽车冷藏车,无需单独配备制冷压缩机,既降低了造价,又消除了噪声,具有节能和环保的双重意义,更适用于城市中心繁华地区或其他有噪声限制的地区。同时,由于LNG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大,LNG汽车续航能力也相对较长,很适合替代柴油重卡车及长途柴油客车作为燃料使用。

  LNG作为城市燃气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清洁燃料,大多数都用在城市基本负荷及储气调峰。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城镇气化率逐年提升,LNG气化站可作为管输天然气的替代方案被用作中小城镇居民的燃气解决方式,从经济性以及真实的操作考虑,LNG比管输天然气具有更加好的利用价值,同时还可用于商业、事业单位以及用户采暖等用途。

  LNG作为管输天然气的调峰气源,可对城市燃气系统来进行调峰,保证城市安全平稳供气。将LNG调峰装置大范围的使用在天然气输配系统中,对民用和工业用气的波动性,特别是对冬季用气的飞速增加起到了调峰作用。

  LNG可作为工业气体燃料,大多数都用在陶瓷制造、玻璃、造纸等行业,可有效节约能源、提升产品产量、减轻劳动强度等。LNG在常压下转变为常温气态可提供大量的冷能,将这些冷能回收,用于多种低温用途,如液化二氧化碳、干冰制造、生产速冷食品、海水淡化、电缆冷却、塑料、橡胶的低温粉碎等。LNG在发电方面的热能利用率比煤和燃油高,且清洁环保、运行灵活、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加强气源保障。为持续保障上游气源稳定供应,确保供应链体系安全高效且成本可控,在目前主要向中石油、中石化等常规天然气供应商采购气源的基础上,积极与煤化工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增加气源采购渠道。同时,按公司战略规划,依托新疆丰富的煤层气资源优势,公司认真研究布局上游非常规气源的可行性,为公司未来在清洁能源领域持续发展奠定气源保障基础。

  持续扩大液化天然气(LNG)产能。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及其他重点项目巴州能源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等工程的建设投产步伐。截止报告期末,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之设计产能为100×104m3/d的LNG调峰厂已竣工并进入待运作时的状态。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全部竣工,仅剩龙山--孔雀河计量站与中石油接口未连接完成。巴州能源2万立方米LNG储罐项目一期液化天然气储罐及气化装置等已经竣工投用,二期设计产能为100×104m3/d的液化天然气生产系统相关工程已完工50%以上,预计本年度下半年投产。

  持续扩大加气站终端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加气站布局,沿疆内主要交通干线积极投资建设加气站终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拟建、在建加气站点20余座。下半年,公司计划通过自主建设、合作建设、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有效扩充公司经营区域内加气站点数量,尽快完成疆内终端站点布局。

  加强数字化建设,提高智能化运营水平。报告期内,“洪通智慧云”总体架构设计完成;加气站生态圈项目真正开始启动,人资管理系统试运行;同时,报告期内加强完善了CNG/LNG采购销平台(加气站营销管理系统)、城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城燃营销客服系统)、统一能源调度平台、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物联网IoT接入平台(SCADA平台)。通过上述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市场数据、经营数据、成果数据的收集、传输及处理的效率;为建设高效决策模型,提高决策效率和终端智能化运营水平奠定基础。

  加强运营标准化建设,提高供应链管理上的水准。报告期内,公司推动站点标准化改造、非气业务等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梳理了公司供应链流程、管理流程、生产流程及加气站运营流程,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生产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化竞争能力。

  持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报告期内,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继续开展以关键岗位继任者计划为核心的人才梯队建设,制定了关键岗位后备人才库及其培养计划;组织关键管理岗位员工跨部门轮岗及下沉至基层单位,公司管理层包联关键子公司,促进公司人才队伍持续健康成长,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的产品之液化天然气(LNG)及压缩天然气(CNG)的销售随市场行情实现量价齐升,推动营业总收入、盈利、总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10月14日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确定了包括“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在内的根本原则以及“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的政策目标。本公司绝大部分用户均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所列的“城镇居民炊事及生活热水用户、公共服务设施用户、天然气汽车用户、集中式采暖用户等城市燃气用户、相关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用户等工业燃料用户”等优先类天然气用户之列。因此,本公司在气源保障上相对较容易获得上游供气单位的支持,在管网及加气站建设以及后续运营过程中也取得了各地主管部门相应政策支持。

  鉴于天然气具有含碳低、污染小、热值高等优点,以及我国目前面临环境污染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压力,本公司预计我国的天然气产业政策在短期内不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如果国家未来改变天然气产业政策,且本公司所从事业务不再属于优先类或鼓励类范畴,则可能对本公司的气源保障、采购气价及业务扩张等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

  若未来国内外天然气供应趋紧,将可能使得本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持续上涨,进而推高公司采购成本;并且未来若公司基本的产品LNG、CNG的销售价格下降或者产品的销售价格上着的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格的上着的幅度,则将压缩产品毛利空间,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采购绝大部分来自于中石油,公司自成立以来,与上游供气企业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长期供气框架协议,同时,公司均按年与中石油签订正式的天然气采购合同。鉴于公司天然气销售中绝大部分属于天然气汽车用气、居民用气,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且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的优先类,因此上游企业供气通常均能满足公司用气需求,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而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形。2019年12月,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行业局面,将有效扩大燃气企业天然气气源的选择范围,充分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也将大大降低企业未来采购天然气的成本。但是,由于我国天然气总体供求矛盾仍比较突出,且绝大部分气源来自于中石油,如果未来中石油在天然气调配平衡中因政策或其他因素不能够满足公司的用气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天然气消费量与消费上涨的速度与当地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LNG、CNG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其中天然气汽车用户需求量最大,特别是物流运输行业对天然气需求较大。由于天然气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特别在经济景气下行的情况下,宏观经济的下滑将导致天然气需求量减少。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地处新疆,享受“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一带一路”等一系列税收及产业政策支持。近年来,随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日趋完善,以往限制公司业务发展的运输条件正在得到逐步改善,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中央援疆、“一带一路”战略能源互通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充分的利用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资源储备丰富的优势,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整体战略布局,领先规划,进一步挖掘出潜在的市场空间。

  公司从事LNG、CNG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经营的地区是新疆社会经济发展最具活力与潜力的区域。截至2021年末,全国城镇化率为64.72%,新疆城镇化率为57.26%;根据《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到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66%至68%,将比2021年的城镇化率提高8.74%至10.74%。

  新疆拥有很丰富的油气资源,“十四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快塔里木盆地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扩大开采规模,确保油气产量稳步增长,并将成为中国最大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公司上游气源大多数来源于中石油及中石化下属单位。由于靠近资源地,管道运输成本较低,使得新疆的天然气用气成本较国内大多数城市有着非常明显的比价优势,因而有助于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城市及乡村燃气的普及率,为公司未来扩大LNG、CNG业务布局、提高用户户数以及保障户均用气量奠定基础。同时,经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为现有经营及未来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气源保障。

  公司所采购的天然气绝大部分直接引自上游供气单位门站,公司自行建有多条高压管道,这中间还包括:(1)库尔勒中石油门站-开发区管网;(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计量站-尉犁县管线)轮台县拉依苏中石油门站-拉依苏工业园管网;(4)和静县国泰鸿远能源有限公司门站-和静高压管线。公司现在存在中高压管道及站点网络,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已形成LNG、CNG等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产业链。培育了一批技术骨干,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均具有多年的LNG、CNG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从业经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公司将人才优势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每年定时进行管理干部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送培训的方式,积累了大量生产、经营、管理的人才。依托高效的管理和经营团队,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公司积极通过内部规范化管理运作和外部市场调查与研究,在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及时针对市场变化作出积极调整,把握市场的发展的新趋势,实现清洁交通能源业务领域的有序布局和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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