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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丨山东实施一系列治本之策 蓝天碧水保卫战取得很明显的成效

发布时间:2024-02-03作者:火狐体育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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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省委宣传部举办“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并回答记者提问。

  习强调“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请问山东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情况如何?下一步的立法计划又有哪些?

  侯翠荣答: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科学引领,坚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推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全力推动和配合做好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相关工作,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十年来,我们牵头起草了15部地方性法规、3部省政府规章,形成了涵盖大气、水、土壤、固态废料、噪声、规划环评等方面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体系。另外,我省部分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如:《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关于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全国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等等。

  同时,我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也正逐步健全完善。一是提升生态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及时来更新我省环保标准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人员,修订《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发布全国第一个省级的《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做到标准制修订工作有规可依。二是在标准立项之初面向全社会征集环保标准需求,经汇总筛选并组织审查后,列入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三是组织标准制修订过程中,依据环境管理需要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合理提高污染控制和排放水平,推动企业组织污染治理和产业升级。四是加强标准复审评估,形成环保标准“闭环管理”,对标准体系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来更新标准,确保环境标准紧跟环境管理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依照国家上位法的制修订情况和我省生态环境管理需要,重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启动制修订工作。在立法过程中注重民主立法,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设置切实管用的条款,用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赵辉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三方面一体发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先后出台《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分时段、分区域明确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配套发布《山东省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进一步构建完善了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框架体系。

  二是深化重点流域治理。深入推动“治用保”流域治理体系,自2013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以来,山东段已连续9年水质稳定达标,南四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主要调蓄湖库)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与河南省签订黄河流域首个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黄河干流山东段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开展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陆海协同共治试点,2021年底小清河干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流域内马踏湖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第1名。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突破。全国首批完成全省1.37万个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纳入国家考核的79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各月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连续3年开展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我省166条市级、104条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全省133个县(市、区)301个跨县断面全部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1年度共兑付补偿资金3.24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县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全兑付。

  这十年,我省重点河湖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指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降低了28.8%和77.3%,年均改善率分别为3.3%和13.8%。2021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7.8%,改善幅度全国最高;在上年度历史性消除劣V类水体的基础上,又历史性消除了V类水体。下一步,我们将在十年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十四五”期间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工作思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答卷。

  曾经的热词雾霾已淡出人们的视野,现在“蓝天白云”经常刷屏朋友圈。请问这十年来,我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金智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施一系列治本之策,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度降低,蓝天保卫战取得很明显的成效,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由“奢侈品”变为“日常品”。

  一、聚焦“两高”行业,推进绿色发展。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十三五”期间,累计淘汰落后燃煤机组236台、917.7万千瓦,全省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累计化解过剩产能粗钢2110万吨、生铁970万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为新旧动能转换腾出绿色发展空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五个减量替代”,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双赢。

  二、突出防治重点,深挖减排潜力。在全国率先建立资金奖励、电价补贴、电量鼓励和差别化排污收费等激励机制,先后制定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文件,为全国全方面实施超低排放提供了技术支撑。2018年底,全省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锅炉)排放标准。深入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争创环保绩效A级企业。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持续整治工业炉窑,下大力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4.1万余台,完成1003台燃煤机组和23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整治1.1万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设施、1.3万余台(座)工业炉窑,6万余家工业公司实施重污染应急差异化管控。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修订《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国率先颁布《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为依法治污提供坚实支撑,体现重拳治污的法治精神。发布《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修火电、钢铁等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实施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构建起“1+5+8”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系,倒逼行业深化治理。建立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性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PM2.5、优良率纳入全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综合运用环境经济政策,率先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补偿机制,2013年以来,省级财政投入57亿元资金,支持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空气质量补偿。13个城市纳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奖补范围,2300余个重点项目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今年获得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总量居全国第一位。建成199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覆盖全省的高密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创新出台“高值区管理”和“远程监督帮扶”监督管理机制,打造“人防+技防”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非现场执法监管水平,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打造精准治污新模式。

  赵辉答: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2011年,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选取部分区域先行先试的方式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程。根据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围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自2019年开始,我省全面推进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2632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完成50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划。研究出台《山东省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治理要求。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等系列文件,形成较为系统完备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标准体系。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水环境质量等,以县(市、区)为单位,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思路和模式。省生态环境厅每年组织2次现场观摩、2次集中培训、5次以上专家现场帮扶,遴选发布40余个治理成效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典型案例,做好技术指导,比如:整县制推进、建管并重的荣成模式,适合少雨缺水地区的黑灰分离、集中拉运的昌邑模式等等。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注重实效。制定出台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运行维护机制。对于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和黑臭水体,开展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抽查等全覆盖式“巡检”,帮助基层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治理效果长效稳定。将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水质列入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定期通报。在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附近推广设置“二维码”标识牌,群众可随时扫码上报异常情况,共同推动“长治久清”。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